盗窃罪和侵占罪有什么区别?
我有点搞不清盗窃罪和侵占罪。之前听说有人拿了别人遗忘的东西没还,有人偷偷拿走别人放在外面的东西,这两种情况好像不太一样,不知道分别算哪种罪。想了解下盗窃罪和侵占罪到底有啥区别,判定标准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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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和侵占罪是两种不同的犯罪行为,它们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犯罪对象不同。盗窃罪的对象是他人占有的财物,这里的占有是指他人对财物有实际的控制和支配权。比如,你把手机放在桌子上,虽然暂时没拿在手里,但你对手机还是有占有的状态。而侵占罪的对象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例如,朋友让你帮忙保管他的电脑,这就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有人把钱包落在餐厅,这钱包就是遗忘物。 其次,犯罪行为方式不同。盗窃罪是通过秘密窃取的方式,在财物所有人或占有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财物据为己有。比如,趁人不注意,把别人口袋里的钱包偷走。而侵占罪是合法持有他人财物后,产生非法占有的故意,拒不退还或交出。像前面说的帮朋友保管电脑,后来不想还了,这就可能构成侵占罪。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总之,盗窃罪和侵占罪在犯罪对象、行为方式以及法律规定的量刑等方面都存在明显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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