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和侵占的区别是什么?
我不太清楚盗窃和侵占这两个概念。最近听说有人拿走了别人遗忘在某处的东西,有人说这是盗窃,有人说这是侵占。我就想了解下,盗窃和侵占到底有啥区别啊,在法律上是怎么界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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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和侵占是两种不同的侵犯财产犯罪行为,它们主要有以下区别: 首先是犯罪对象不同。盗窃罪的对象是他人占有的财物,这里的占有是指他人对财物具有实际的控制和支配权。比如说,放在家里的贵重物品、随身携带的钱包等都处于他人的占有之下。而侵占罪的对象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例如,你帮朋友保管他的电脑,这台电脑就属于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别人落在餐厅的手机就是遗忘物;在地里偶然挖到的别人埋藏的金银财宝就是埋藏物。 其次是犯罪的行为方式不同。盗窃罪是通过秘密窃取的方式,在财物所有人或占有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财物据为己有。比如趁人不注意,从别人包里偷走钱包。而侵占罪则是合法持有他人财物后,产生非法占有目的,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就像前面说的帮朋友保管电脑,后来不想还了,这种行为就可能构成侵占罪。 在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而该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总之,区分盗窃和侵占,关键在于财物的占有状态以及获取财物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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