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与非破产清算的区别与联系是什么?


破产清算和非破产清算都是公司在结束运营时的重要程序,但它们在适用情形、启动原因、清算程序、法律后果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同时也存在一定的联系。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来看两者的区别。破产清算是指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由法院宣告破产并组织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的清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破产清算的程序较为严格和复杂,必须严格按照《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包括破产申请、受理、宣告、清算等环节。而非破产清算是指公司在非因破产原因解散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程序进行的清算。比如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等。非破产清算的程序相对灵活,主要由公司自行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但也需要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公告、通知债权人等程序。 在清算组的组成上,两者也有所不同。破产清算的清算组由人民法院指定,成员可以包括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以及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员。而非破产清算的清算组一般由公司股东、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两者的法律后果也存在差异。破产清算后,公司的法人资格消灭,债务按照法定顺序进行清偿,未清偿的债务不再清偿。而非破产清算后,如果公司的财产足以清偿债务,公司可以办理注销登记;如果发现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破产清算和非破产清算也存在一定的联系。它们的目的都是为了终结公司的法律关系,处理公司的财产和债务,保护债权人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而且在清算过程中,都需要对公司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理和核算,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等。 总之,破产清算和非破产清算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公司在进行清算时,需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准确判断适用哪种清算程序,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操作,以确保清算工作的合法、有序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