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辞职公司会有赔偿吗?
我是一名孕妇,因为身体原因打算从现在的公司辞职。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公司会不会给我赔偿呢?不太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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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主动辞职公司一般情况下是没有赔偿的。我们先来解释一下经济补偿这个概念,经济补偿就是在某些特定情形下,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劳动者的一笔钱,算是对劳动者的一种补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孕妇是按照这个规定,主动向公司提出辞职的,这属于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关系,公司通常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不过也有特殊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如果公司存在这些情况,孕妇以此为由辞职,公司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了。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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