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欺诈和合同诈骗有哪些区别?


合同欺诈和合同诈骗确实容易让人混淆,下面来详细说说它们的区别。 首先,从主观目的上看。合同欺诈的行为人虽然有欺诈故意,但主要目的是通过履行合同获取经济利益,想让对方产生错误判断从而使自己获利,比如夸大履约能力等,并非直接想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其违背的是诚实信用原则,属于民法调整范畴。而合同诈骗则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根本不打算履行合同义务,就是想通过合同形式无偿占有对方财物。 其次,在行为手段方面。合同欺诈是在较轻程度上适当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虚构或隐瞒的通常不是合同实质性内容,一般不影响合同履行,像夸大合同标的数量、质量等。合同诈骗则会采用一些更为严重的手段,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规定的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用伪造等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等。 然后,法律后果不同。合同欺诈属于民事行为,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受欺诈方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要求欺诈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合同诈骗属于刑事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数额较大财物的,会受到刑事处罚,比如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等。 最后,处理方式有别。对于合同欺诈,合同纠纷和合同欺诈应由合同履行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通过民事诉讼解决。对于涉嫌“合同诈骗”,可到犯罪地公安机关的经侦部门控告。 相关概念: 合同欺诈: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一方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做出错误意思表示,想通过履行合同获经济利益的行为。 合同诈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用虚构事实等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数额较大财物的犯罪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