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杀人和过失杀人有什么区别?
我想了解下故意杀人和过失杀人的区别。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这两种行为是怎么界定的,比如它们在犯罪意图、造成后果和法律判罚上都有啥不同,希望能有专业的解释。
展开


故意杀人和过失杀人是刑法中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在多个方面存在明显区别。 从定义上来说,故意杀人是指犯罪人主观上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这里的“故意”包含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就是犯罪人积极追求他人死亡的结果,比如拿着凶器直接去杀害他人;间接故意则是犯罪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导致他人死亡的结果,但却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例如明知道在人群密集处扔炸弹可能会致人死亡,还是扔了。 而过失杀人,是指犯罪人由于过失导致他人死亡的行为。过失分为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犯罪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他人死亡,但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比如医生在做手术时,因为疏忽没有检查医疗器械,导致患者死亡。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犯罪人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他人死亡,但轻信能够避免这种结果的发生,比如司机明知道车辆刹车有问题,但觉得自己技术好,不会出事,结果导致行人死亡。 在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从刑罚的轻重可以看出,故意杀人因为犯罪人的主观恶性较大,所以处罚相对较重;而过失杀人犯罪人的主观恶性较小,处罚也相对较轻。简单来说,两者最大的区别就在于犯罪人的主观心态不同,一个是故意为之,一个是因为疏忽或者过于自信导致的不幸结果。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