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和过失有什么区别?


在法律领域,故意和过失是两种不同的主观心理状态,它们对于判断一个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如何量刑有着重要的影响。 故意,指的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这里面又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就是行为人积极地追求危害结果的发生,心里想着一定要让这个坏结果出现。比如,甲为了报复乙,拿着刀去乙家把乙给杀了,甲就是直接故意杀人。间接故意则是行为人虽然不是积极追求危害结果,但对结果的发生持一种放任的态度,也就是不管结果出不出现都无所谓。例如,丙在森林里打猎,看到一只野兔旁边有个小孩,他知道开枪有可能打到小孩,但还是开了枪,结果打死了小孩,丙的行为就属于间接故意。 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过失也分为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却因为疏忽没预见,比如护士给病人打针,没仔细核对药品,结果打错药导致病人死亡,这就是疏忽大意的过失。过于自信的过失是行为人已经预见可能发生危害结果,但轻信能避免,像司机明知道刹车有点问题,觉得自己技术好不会出事,结果还是出了交通事故,这就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十五条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从量刑角度来看,通常故意犯罪的量刑会比过失犯罪重,因为故意犯罪的主观恶性更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