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父母所在地拆迁,已婚女儿还能迁回吗?可以得到补偿吗

我是已婚女性,现在父母那边要拆迁了。我想知道我的户口能不能迁回到父母这边,要是迁回去的话能不能得到拆迁补偿啊?就想了解下在这种情况下,关于户口迁回和补偿的具体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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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来说说已婚女儿户口能不能迁回的问题。通常情况下,如果原居住地没有相关政策限制,按照居住地户口登记的规定,拆迁户子女户口是可以迁回原居住地的;要是原居住地有实行限购或限制购房等政策,在办理相关手续后,也可以迁移到其他能够落户的地方,比如父母的原籍等。 接下来谈谈能不能得到补偿的问题。关于已婚女儿能否享有拆迁安置补偿待遇,需要根据多种因素考量。如果女儿出嫁后户籍尚未迁离本地,那么其有权利享受相应补偿。要是已将户籍迁移至城市,一般就无法再次获取此类补偿。若女儿户籍虽已迁至其他农村集体,但在新居地并未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这种情况下仍可获得征地拆迁补偿。 法律依据方面,《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指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也就是说,判断能否获得补偿关键在于是否具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等因素。如果女儿原本就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符合相关条件,即便已婚也可能获得补偿。 相关概念: 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农民对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指公民取得某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条件,获得这个资格就可以享受该组织提供的权益和福利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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