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划拨和出让的区别是什么?


土地划拨和出让是我国国有土地取得的两种不同方式,它们存在着多方面的区别。 首先,从定义来看。土地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而土地出让则是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在获取条件方面,土地划拨具有较强的行政性和公益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而土地出让则主要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市场化方式进行,只要符合相关规定和出让条件的单位或个人都可以参与竞争获取土地。 使用期限上,土地划拨一般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除非国家因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土地。而土地出让是有明确的使用期限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费用方面,土地划拨通常是无偿的,或者只需缴纳少量的补偿、安置等费用。而土地出让则需要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出让金的金额通常根据土地的位置、用途、面积等因素通过市场评估确定,一般金额较大。 交易限制上,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时需要经过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并且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费用后,方可办理转让手续。而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以自由转让、出租、抵押等。 综上所述,土地划拨和出让在定义、获取条件、使用期限、费用和交易限制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区别。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根据土地的用途、规划等因素,选择合适的土地取得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