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有什么区别?

我打算和朋友一起开个合伙企业,朋友建议我做有限合伙人,说和普通合伙人不太一样。我不太清楚这两者到底有啥区别,想了解下在责任承担、权利义务等方面,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具体都有哪些不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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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伙区别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在多个方面存在明显区别。 首先是责任承担方面。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意味着当合伙企业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普通合伙人要用自己的全部个人财产来偿还债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简单来说,有限合伙人最多损失的就是自己投入到合伙企业的那部分资金,不会涉及到其他个人财产。 在执行合伙事务方面,普通合伙人拥有执行合伙事务的权利,他们可以参与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决策等各项事务。《合伙企业法》规定,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而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他们一般只能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等,不能直接参与具体事务的执行。 从出资方式来看,普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但是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通常只能通过货币、实物等财产形式进行出资。 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上,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可以在合伙协议中约定具体的分配和分担方式。但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不过,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另外,在财产份额转让方面,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而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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