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的区别是什么?
我最近遇到了和医院的一些矛盾,不太确定这算医疗纠纷还是医疗事故。我想知道这两者到底有啥区别,比如在界定标准、处理方式这些方面,能不能给我讲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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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首先从定义来看,医疗纠纷是指基于医疗行为,在医方(医疗机构)与患方(患者或者患者近亲属)之间产生的因医疗过错、违约而导致的医疗损害赔偿及医疗合同违约等纠纷。简单来说,只要是医患双方在医疗过程中产生了分歧、矛盾,都可以称为医疗纠纷。而医疗事故,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这意味着医疗事故有更严格的界定标准,必须是医务人员存在过失行为,并且该行为导致了患者人身损害的后果。 在构成要件方面,医疗纠纷的范围更广,它不一定要求有医疗过失或者患者的人身损害结果。可能仅仅是因为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态度、费用等方面不满意而产生。而医疗事故的构成需要同时满足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行为具有违法性、主观上存在过失、造成了患者人身损害结果以及过失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这几个条件。 在处理方式上,医疗纠纷的处理途径多样,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解决,也可以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调解,还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等方式解决。对于医疗事故,除了上述处理途径外,卫生行政部门还会根据事故等级和情节,对医疗机构和相关医务人员给予行政处罚。例如,警告、罚款、吊销执业许可证等。所以,区分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对于正确选择处理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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