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答应别人给一套房子后又后悔了该怎么处理?

之前我答应把一套房子给别人,现在我有些后悔了。我不知道该怎么跟对方说,也不清楚从法律角度我有没有办法可以不用把房子给对方。我想了解下我现在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才是合法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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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答应给别人一套房子通常会涉及到赠与合同相关的法律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这意味着,如果房子还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房屋的所有权还没有转移给对方,那么在一般情况下,你是有权撤销这个赠与的。你可以直接、诚实地跟对方说明你因为某些原因,无法再履行之前的赠与承诺了。 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使得赠与不能随意撤销。比如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如果你们之间的赠与合同进行了公证,或者这个赠与涉及到公益、道德义务等情况,那么你可能就不能轻易撤销赠与了。要是你强行不履行赠与义务,对方可能会通过法律途径要求你继续履行。所以,当你后悔答应给别人房子时,首先要确定房子是否已经过户,以及赠与合同是否存在不可撤销的情形,再根据具体情况和对方进行沟通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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