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与医疗过错有什么差别?
我去医院看病,治疗后感觉效果不好,怀疑医院有问题。有人说可能是医疗事故,有人说可能是医疗过错。我不太清楚这两者到底有啥差别,想知道在法律层面它们是怎么定义的,判定标准又是什么,对患者来说有啥不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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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疗领域,医疗事故和医疗过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了解它们之间的差别,有助于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下面从概念、构成要件、法律依据和法律后果四个方面来详细解释。 首先是概念不同。医疗事故指的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简单来说,就是因为医院和医生的错误操作,给患者身体带来了伤害。而医疗过错是指医疗行为人通过违背法律和道德的行为表现出来的主观状态,强调的是医疗行为存在错误,但不一定造成了严重的身体损害后果。 其次是构成要件不同。构成医疗事故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一是主体必须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二是行为具有违法性,也就是违反了相关的医疗规定;三是必须有人身损害的后果;四是违法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五是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失。而医疗过错的构成要件相对宽松一些,只要医疗行为存在过错,不一定要求有严重的损害后果。 再者是法律依据不同。处理医疗事故主要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该条例对医疗事故的分级、处理程序、赔偿标准等都有明确的规定。而判定医疗过错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中关于医疗损害责任的相关规定。 最后是法律后果不同。如果被认定为医疗事故,医疗机构需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比如警告、罚款、吊销执业许可证等,同时还要对患者进行民事赔偿。而对于医疗过错,医疗机构主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的范围和数额要根据患者的实际损失来确定。 总之,医疗事故和医疗过错虽然都涉及医疗行为中的问题,但在法律性质、判定标准和法律后果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别。患者在遇到医疗纠纷时,要准确判断自己的情况,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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