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和假释的考验区别是什么?

我想弄清楚缓刑和假释在考验方面的不同。我有个朋友涉及一些法律问题,可能面临这两种情况,我想提前了解一下。比如考验期限、考验内容等方面到底有啥不一样,心里有个底,所以来问问具体区别。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缓刑和假释是我国刑法中两种不同的刑罚执行制度,它们在考验方面存在着显著区别。下面将详细为您解释。


首先,从概念上看,缓刑是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的制度。假释则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了一定时间的刑罚之后,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司法机关将其附条件地予以提前释放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在考验期限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而假释的考验期限,根据《刑法》第八十三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


考验内容上,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对于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虽然二者有相似之处,但缓刑是在判决时就确定,考验期间犯罪分子并未实际执行刑罚;而假释是在刑罚执行一定期限后适用,考验期间犯罪分子已经执行了一部分刑罚。


法律后果也有所不同。根据《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对于假释,依据《刑法》第八十六条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综上所述,缓刑和假释在考验期限、考验内容和法律后果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区别。了解这些区别有助于准确理解和适用这两种刑罚执行制度。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17个最新问题

在河北遇到海上合同纠纷该如何找律师?

最近陷入了海上合同纠纷,自己完全没头绪,不知道从哪儿找合适的律师。担心找不好会影响后续的事情处理,想了解在河北针对海上合同纠纷,有哪些可靠的途径能找到专业又靠谱的律师 。

离婚后还原房如何判决?

最近在处理离婚相关事宜,涉及到还原房的分配问题,心里特别没底。这房子是婚后因拆迁得到的,不太清楚在法律上会怎么判定它的归属。想了解法院在判决这类问题时,具体会考虑哪些因素,是平均分配还是会有其他的分配方式,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医保统筹用完了住院怎么办?

我的医保统筹额度已经用完了,现在生病需要住院治疗,不知道后续费用该怎么处理,是全部自己承担吗?有没有其他办法可以减轻负担?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应对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是如何进行监督的?

我想知道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体系里是怎么开展监督工作的。它监督的对象是谁,通过什么方式来监督,这种监督有啥作用呢?我对这方面的内容不太了解,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房子五十年到期了该怎么办?

我买的房子土地使用年限是五十年,现在快到期了,心里很慌,不知道到期后房子会怎么处理,是会被收回,还是可以继续使用?需不需要办理什么手续?会不会要交很多钱?真的很担心自己会失去房子,想了解下具体该怎么办。

赡养老人是责任还是义务?

我家里老人年纪大了,现在家里人对于照顾老人有不同看法,有人觉得赡养就是一种责任,有人觉得是义务。我有点困惑,想弄清楚赡养老人从法律上来说,到底是责任还是义务呢?

医保卡的钱如何转给家人用?

我有医保卡,里面存了不少钱,但我平时很少生病,用不上这些钱。而我家人看病买药经常要花不少钱,我想把医保卡的钱转给他们用,可又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做。想问下有没有什么办法能把医保卡的钱转给家人呢?

没有能力给抚养费会有什么后果?

我离婚后孩子判给了对方,我要给抚养费。但我最近工作丢了,实在没能力给抚养费了,不知道这样会有什么后果,心里很慌,想了解清楚。

没有法律法令法规的直接规定的行为都不属于什么呢?

我遇到个事儿,我做了一个行为,但是我找了一圈,发现没有相关的法律、法令、法规直接规定这个行为。我就很疑惑,这样的行为到底算什么,是不是就不属于一些有规定的情况了?我想弄清楚这里面的法律界定。

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哪些方面的审判工作?

我不太清楚最高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监督这块的具体范围。想知道它主要是监督地方各级法院,还是也包括一些专门法院呢?具体监督哪些类型的审判工作,是刑事、民事,还是行政方面都有涉及?希望能有个清晰的解答。

交通次责致人伤亡是否会判刑?

我开车和别人发生碰撞,我负事故次要责任,但是有人因此伤亡了。我很担心这种情况会不会被判刑啊,不太清楚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想了解一下我会不会面临刑事处罚。

拿刀故意伤害未遂会怎么处理?

我跟人起了冲突,当时情绪一上来就拿了刀想伤人,但是最后没伤到人。现在我很害怕会被怎么处理,想知道拿刀故意伤害未遂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处罚的?

离婚时被告是否能申请财产保全?

我是离婚案件中的被告,现在担心原告在诉讼期间转移财产,导致我应得的财产权益受损。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作为被告有没有权利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来保障自己的权益呢?

行政裁定书的格式是怎样的?

我在处理一些行政相关的事务,涉及到行政裁定书。我不太清楚行政裁定书具体的格式是怎样的,它都包含哪些部分,每部分又该怎么写。希望能了解详细的行政裁定书格式内容,以便我更好地处理后续事情。

协议离婚时对无过错方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有什么规定?

我打算和另一半协议离婚,我在婚姻里是无过错方。想知道在协议离婚时,我作为无过错方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有哪些具体规定,比如时间上、赔偿范围等方面,希望能有个清楚的了解。

2024年投标书该怎么写?

我要参加一个投标项目,听说不同年份对投标书的要求可能有变化,我不太清楚2024年的投标书具体该怎么写,不知道内容格式、规范上有啥特别的地方,也不了解撰写过程中有哪些要点需要注意,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财政行政赔偿程序是怎样的?

我之前遇到了财政行政行为给我造成损失的情况,现在想申请财政行政赔偿,但完全不知道该走什么程序。我想了解一下,从开始申请到最后获得赔偿,整个财政行政赔偿程序具体是怎样的,每个环节都有什么要求和注意事项。

已为您展示了 17 个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