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有什么区别?
我家里老人去世了,留下了一些财产。现在家里人对于继承方式有不同看法,有人觉得按法定继承来,有人觉得应该按老人之前可能有的遗嘱来。我不太清楚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到底有啥区别,想了解下这两种继承方式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各自有啥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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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是财产继承中两种重要的方式,它们有诸多不同之处。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它依据法律确定继承人,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对此有明确规定。法定继承更注重亲属关系和家庭伦理,按照法律设定的顺序和比例分配遗产,以保障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遗嘱继承则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被继承人可以在生前通过订立遗嘱,指定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其遗产,也可以对遗产的分配份额等作出具体安排。遗嘱继承体现了被继承人的个人意愿,具有更大的灵活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只要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就具有法律效力,应按照遗嘱内容进行遗产分配。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法定继承是按照法律规定的模式进行,而遗嘱继承以被继承人的意愿为导向。当被继承人立有合法遗嘱时,优先按照遗嘱继承处理;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的情况下,才适用法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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