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继承与代位继承的区别在哪里?


转继承和代位继承都是在法定继承中可能出现的特殊继承方式,但它们存在明显的区别。下面我们就从多个方面来详细分析两者的不同。 首先是概念。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由他的合法继承人继承的制度。简单来说,就是本来该继承遗产的人在还没拿到遗产的时候去世了,他应得的那份遗产就由他自己的继承人来接着继承。而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通俗讲,就是子女先于父母去世,那么孙子女等晚辈直系血亲可以代替这个子女去继承祖父母的遗产。 从适用的条件来看,转继承发生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继承人死亡的情形。而代位继承的发生条件是被代位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且被代位继承人仅限于被继承人的子女。也就是说,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去世了,才会发生代位继承。 在继承人的范围方面,转继承人可以是被转继承人的所有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等。而代位继承人仅限于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如子女、孙子女等。 继承的份额也有所不同。转继承人所继承的份额为被转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最后是适用的范围。转继承既可以适用于法定继承,也可以适用于遗嘱继承。而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 相关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这是关于转继承的规定。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这是对代位继承的规定。通过这些法律条文,我们可以更清晰地理解转继承和代位继承的区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