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审判监督程序和死刑复核程序的区别是什么?

我最近涉及一些法律案件的了解,对审判监督程序和死刑复核程序不太清楚。我想知道这两个程序到底有啥区别,比如在适用范围、启动条件、审理目的这些方面,它们各自是怎样规定的,希望能有详细解释。
展开 view-more
  • #程序区别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审判监督程序和死刑复核程序是我国刑事诉讼中的两个重要程序,它们在多个方面存在明显区别。 首先,从概念上看,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依法提起并对案件进行重新审判的程序。简单来说,就是如果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裁定可能存在问题,就可以通过这个程序来重新审查。而死刑复核程序是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查核准所遵循的一种特别审判程序,也就是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死刑判决的正确性和慎重性。 在适用范围方面,审判监督程序适用于一切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判,不管是重罪还是轻罪,不管是判处何种刑罚,只要裁判有错误都可以适用该程序。而死刑复核程序只适用于判处死刑的案件,包括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和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 启动条件也不同。审判监督程序的启动需要有法定的理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如果申诉符合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等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另外,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而死刑复核程序是自动启动的,只要被告人被判处死刑,不管被告人是否上诉、人民检察院是否抗诉,都必须经过死刑复核程序。 审理的法院和目的也存在差异。审判监督程序的审理法院可以是原审法院,也可以是上级法院。其目的是纠正错误的裁判,维护司法公正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死刑复核程序的审理法院是最高人民法院(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其目的是严格控制死刑的适用,确保死刑案件的质量,保障公民的生命权。 审判组织上,审判监督程序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而死刑复核程序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总之,审判监督程序和死刑复核程序在概念、适用范围、启动条件、审理法院、目的以及审判组织等方面都存在明显区别,它们共同构成了我国刑事诉讼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障了司法的公正和权威。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