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意装电梯是否还要出钱?
我们小区准备加装电梯,我觉得加装电梯对我没什么好处,所以不同意装。但其他业主说即使我不同意,也要出钱。我就想知道从法律角度讲,我不同意装电梯的话,到底还要不要出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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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不同意装电梯是否还需出钱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不同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建筑物的电梯加装属于对建筑物共有部分的改建、重建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也就是说,如果满足了上述法定的表决条件,加装电梯的决议是合法有效的,即使部分业主不同意,也不能阻止电梯的加装。 从费用承担角度来看,电梯作为建筑物的附属设施,属于业主的共有部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加装电梯产生的费用,属于共有部分的费用支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三条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 所以,如果小区加装电梯的决议是合法通过的,并且对于费用分摊有明确的约定,那么不同意装电梯的业主通常也需要按照约定出钱。即便没有约定,也会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来分摊费用。不过,如果有证据证明该决议的形成违反法定程序,或者存在损害部分业主合法权益的情况,不同意的业主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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