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未缴纳风险抵押金、股金等而被开除、辞退、安排下岗的争议该如何处理?


在处理职工未缴纳风险抵押金、股金等而被开除、辞退、安排下岗的争议时,我们需要从法律规定的角度来分析公司行为的合法性以及职工的权益保障途径。 首先,关于用人单位要求职工缴纳风险抵押金、股金等行为的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这意味着,用人单位以任何形式要求职工缴纳风险抵押金、股金等财物的行为都是不合法的。从法律原理上来说,劳动关系是基于劳动者提供劳动、用人单位支付报酬而建立的,用人单位不能通过收取财物的方式来限制劳动者的就业选择或者作为管理手段。例如,公司不能以不缴纳风险抵押金就不录用员工或者对员工进行惩罚。 其次,对于用人单位因职工未缴纳风险抵押金、股金等而采取开除、辞退、安排下岗等措施的行为,这涉及到用人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行为是否合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等规定,用人单位只有在符合法定情形下才能解除劳动合同。而职工未缴纳风险抵押金、股金并不属于法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所以,用人单位以此为由开除、辞退职工或者安排职工下岗,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当职工遇到这种情况时,有以下几种维权途径。其一,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用人单位纠正错误行为,恢复劳动关系或者给予相应的赔偿。其二,如果协商不成,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责令用人单位改正,并可以对用人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其三,职工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委员会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对争议进行裁决。如果职工对仲裁裁决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之,职工在面对因未缴纳风险抵押金、股金等而被开除、辞退、安排下岗的情况时,要清楚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劳动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