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诈骗罪与民间借贷的区分是什么?

我借了朋友一笔钱,现在他说我是诈骗要去报警。我确实是因为资金周转困难才借的,也打算还钱,只是暂时没能力。我想知道诈骗罪和民间借贷到底怎么区分啊,我这种情况算诈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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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诈骗借贷区分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生活中,诈骗罪和民间借贷有时看起来很相似,但实际上它们有着本质的区别。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 首先,从主观目的方面来看。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这里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就是说行为人从一开始就没打算归还财物,是想把别人的钱据为己有。比如张三编造自己得了重病急需钱治疗的虚假理由,向李四借了一大笔钱,然后拿着钱去挥霍,根本没用于治病,也不打算还钱,这就可能构成诈骗罪。而民间借贷通常是基于正常的资金需求,借款人有还款的意愿,只是可能因为各种原因导致还款时间延迟。例如王五因为生意周转暂时缺钱,向赵六借款,并约定了还款时间和方式,这就是典型的民间借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对诈骗罪有明确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其次,从行为方式上区分。在诈骗罪中,行为人往往会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手段,让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基于这种错误认识处分财产。比如有人假冒银行工作人员,以办理高额信用卡需要先缴纳手续费为由,骗取他人钱财。而民间借贷一般是基于双方的信任,通过签订借条、约定利息等正常的借款手续进行。 最后,从还款态度和能力上判断。诈骗分子在取得财物后,通常不会主动还款,甚至会躲避被害人。而民间借贷的借款人,即使暂时无法还款,也会与出借人沟通协商,表达还款意愿,并且会努力创造还款条件。 如果只是因为暂时资金困难而无法按时还款,但有积极的还款态度和还款计划,一般不会被认定为诈骗罪。但如果一开始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借款,那就可能会面临刑事法律责任。 总之,区分诈骗罪和民间借贷,需要综合考虑主观目的、行为方式、还款态度等多方面因素。在遇到类似问题时,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必要时可以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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