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利润向投资者分配属于销项税还是进项税?
我公司打算把一部分利润分配给投资者,在税务处理上我犯难了,不清楚这部分作为利润向投资者分配的款项,到底是算销项税还是进项税呢?我对税务知识了解有限,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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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销项税和进项税的概念。销项税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简单来说,就是你卖东西或者提供服务时,从买家那里收来的那部分增值税。例如,你卖了一批货物,售价是100元,税率是13%,那么销项税就是100×13% = 13元。而进项税则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也就是你买东西或者接受服务时,付给卖家的那部分增值税。 对于作为利润向投资者分配这一行为,它既不属于销项税也不属于进项税的范畴。利润分配是企业将实现的净利润按照一定的分配政策和程序,分配给投资者的过程。它本质上是对企业经营成果的一种分配,并非是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者购进货物、接受应税劳务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而利润分配显然不在这些规定的应税行为范围内。所以,作为利润向投资者分配不涉及销项税和进项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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