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没有产权证的房屋该如何分割?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了,我们有一套还没有办下产权证的房子。现在我们就这套房子的分割问题产生了分歧,不知道在法律上对于这种没有产权证的房屋,离婚时是怎么进行分割的,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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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分割没有产权证的房屋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处理。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没有产权证的房屋。简单来说,就是还没有拿到国家颁发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证件的房子。这类房屋可能是还在建设中未完成产权登记,或者因为一些特殊原因无法办理产权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也就是说,法院不会直接判定房子归谁所有,而是会根据实际情况,比如哪一方更需要居住、哪一方对房屋的贡献更大等因素,判决由一方或双方暂时使用该房屋。 当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如果双方对房屋分割仍有争议,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时候,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来处理。一般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会遵循公平原则进行分割,考虑到双方在购房过程中的出资情况、婚姻关系存续时间等因素。 例如,如果一方在购房时支付了大部分房款,那么在分割时可能会适当多分一些。另外,如果房屋是一方在婚前购买,但婚后双方共同还贷,那么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相应的增值部分,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所以,离婚时对于没有产权证的房屋,不能直接进行所有权的分割,要先确定使用情况,待取得产权证后再做进一步处理。在整个过程中,建议双方尽量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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