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有财产需要公证吗?该怎么写?


首先,我们来谈谈离婚协议中有财产是否需要公证这个问题。 离婚协议即使不进行公证,在满足一定条件下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也就是说,只要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经婚姻登记机关备案,它就是有效的。 然而,公证可以增强离婚协议的证明力。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如果日后发生纠纷,在法院审理时,其证明力相对较高。所以,有财产的离婚协议是否公证,由夫妻双方自行决定。 接下来,讲讲离婚协议该怎么写。一份完整的离婚协议通常包含以下几个部分: 1. 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址等,确保信息准确无误,能明确双方的身份。 2. 表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这是离婚协议的核心内容之一,要明确、清晰地表达双方是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决定离婚的。 3. 对子女抚养问题的约定,如子女归哪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的数额、方式和期限,以及探视权的行使方式等。这部分内容要充分考虑子女的利益和需求。 4. 财产分割条款,详细列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房产、车辆、存款、股票、基金等,并明确每一项财产的归属。对于一些价值较大或存在争议的财产,最好在协议中注明其具体情况,如房产的地址、车辆的品牌型号等。 5. 债务处理,明确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分担方式,避免日后因债务问题产生纠纷。 6. 其他事项,如违约责任、协议生效时间等。违约责任可以约定如果一方不履行协议,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以保障协议的顺利履行。协议生效时间一般可以约定自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备案后生效。 在书写离婚协议时,建议夫妻双方认真协商,确保协议内容公平、合理,符合双方的意愿。如果对协议内容不确定或存在疑问,也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