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二审被告死亡怎么办,判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是什么?


在离婚案件二审中被告死亡,这是一种较为特殊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六)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也就是说,当离婚案件二审被告死亡时,该离婚诉讼程序会终结。这是因为离婚诉讼是基于夫妻双方的身份关系而进行的,一方死亡后,夫妻关系自然消灭,离婚诉讼也就失去了继续进行的基础。 接下来谈谈判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首先是男女平等原则,这意味着夫妻双方在分割共同财产时享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性别差异而有所偏袒。《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明确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也很重要。考虑到子女的成长和生活需要,以及在现实生活中女方可能在经济上相对处于弱势地位,法院在分割财产时会适当照顾子女和女方。比如,在分配房产等重大财产时,如果子女随女方生活,可能会倾向于将房产分配给女方,以保障子女有稳定的居住环境。 还有就是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行为,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那么在分割财产时,无过错方可以适当多分财产。这是对无过错方的一种保护和补偿,体现了法律对婚姻中过错行为的否定和制裁。 另外,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也会被考虑。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生产生活需要,合理分配财产。例如,对于生产资料,会分配给更有能力经营和使用的一方;对于生活必需品,会考虑到双方的实际需求进行分配。 最后是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能将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比如,夫妻共同居住的房屋如果是租赁的公房,就不能将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总之,在处理离婚案件财产分割问题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遵循上述原则进行公平合理的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