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小孩一人一个,对方又想接走另一个小孩该怎么办?
我和前夫离婚时,两个小孩是一人分一个抚养的。但最近前夫说想接走另一个小孩玩几天,我心里不太愿意,又怕不答应会有法律问题。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我必须答应他吗?如果答应了,后续会不会有其他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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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上,当双方通过协议或法院判决确定了各自直接抚养的子女后,一般应按照该约定或判决执行各自的抚养义务。但现实生活中,一方提出接走另一方直接抚养的孩子这种情况也是较为常见的。 从法律层面来看,虽然离婚时确定了各自抚养的孩子,但这并不排除孩子与另一方的正常交往和相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这里的探望权是基于亲子关系而产生的法定权利,旨在保障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情感交流和联系。如果对方只是想短暂接走孩子,例如接去玩几天,这种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看作是行使探望权的一种方式。 然而,对于这种情况,也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如果您认为对方接走孩子可能会对孩子的生活、学习或身心健康造成不利影响,您可以与对方进行沟通协商,说明您的担忧和顾虑,共同探讨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探望方式和时间安排。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探望权的行使方式、时间等作出明确的判决。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为原则进行判决。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对方接走孩子后,出现不按照约定时间送回等情况,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对方履行送回孩子的义务。此外,如果对方的行为严重影响到孩子的正常生活和成长,您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等措施。总之,在处理这类问题时,要以孩子的利益为出发点,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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