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出轨离婚法院会怎么判?


在我国,当涉及因对方出轨而提起的离婚诉讼时,法院的判决会从多个方面进行考量。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关于是否判决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虽然出轨并不是判决离婚的法定事由,但它可以作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一个重要证据。如果有充分证据证明对方出轨且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经调解无效,法院通常会判决准予离婚。比如,有对方与他人的亲密照片、视频、聊天记录等证据,能够清晰地证明出轨事实,并且这些出轨行为对夫妻感情造成了严重伤害,无法修复,法院就可能会支持离婚诉求。 其次是财产分割问题。《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因此,在对方出轨的情况下,无过错方在财产分割时可能会适当多分。这里的适当多分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比例标准,法院会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进行判断。例如,考虑出轨的程度、对家庭造成的伤害等因素。如果出轨方与他人长期同居,对家庭不管不顾,无过错方在生活中承担了更多的家庭责任,那么无过错方可能会获得相对较多的财产份额。 再者是子女抚养权的判定。法院在判决子女抚养权时,会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对方出轨虽然不是影响抚养权的唯一因素,但如果出轨行为对孩子的成长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比如出轨方经常不在家,无法给予孩子足够的照顾和陪伴,那么法院可能会倾向于将抚养权判给无过错方。 最后,关于离婚损害赔偿。《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如果对方的出轨行为符合“与他人同居”等法定情形,无过错方可以在离婚时请求损害赔偿。这里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指因对方出轨给无过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比如为了调查出轨事实所花费的费用等;精神损害赔偿则是对无过错方精神上所受伤害的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