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中是否可以请求赔偿?


在离婚纠纷中,是有可能请求赔偿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这里所说的离婚赔偿,在法律上叫做离婚损害赔偿,它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比如重婚,就是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的行为。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虐待是指经常以打骂、禁闭、捆绑、冻饿、有病不给治疗、强迫过度体力劳动等方式,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进行肉体上、精神上的摧残、折磨。遗弃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其他重大过错”则是一个兜底条款,由法官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进行判断。 需要注意的是,请求离婚损害赔偿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一是请求权的主体必须是无过错方,即自身没有上述法律规定的过错行为。二是必须以离婚为前提,如果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这些情形请求损害赔偿,法院是不会受理的。而且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三是过错方的过错行为必须与离婚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在实践中,如果无过错方要请求离婚损害赔偿,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对方存在上述过错行为。比如报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证人证言、聊天记录等。法院会根据证据和具体情况来判定是否支持赔偿请求以及赔偿的数额。总之,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离婚纠纷中无过错方是可以请求赔偿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