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老公对我使用家庭暴力,应该怎样办理离婚?

我老公脾气不好,经常对我使用家庭暴力,我实在是受不了了,想和他离婚。但我不知道具体该走哪些流程,是去法院起诉,还是可以协议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具体该怎么做呢?希望有人能给我详细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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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暴离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遭遇老公实施家庭暴力而想要离婚时,主要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途径。 协议离婚,就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的共识,并且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都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在这种情况下,你需要和老公一起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相关材料,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如果无法与实施家庭暴力的老公达成协议离婚,那么可以选择诉讼离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在诉讼离婚时,你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同时要收集能够证明老公实施家庭暴力的证据,比如医院的诊断证明、报警记录、邻居的证人证言、受伤的照片视频等。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认定存在家庭暴力的事实,会判决准予离婚。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因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所以在诉讼过程中,你还可以主张损害赔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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