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时五金彩礼是否需要退回?

我和另一半准备离婚了,结婚的时候男方给了五金和彩礼。现在走到这一步,就想问问从法律角度看,离婚时这五金和彩礼我要不要退给他们家啊?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希望有人能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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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彩礼返还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关于离婚时五金彩礼是否退回的问题,需要依据具体情况,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彩礼的定义。彩礼一般是指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男方家庭以结婚为目的,给予女方家庭的聘金、聘礼等财物。而五金通常也属于彩礼范畴,是为促成双方结婚而给予女方的财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对于第一种情况,如果双方只是举办了婚礼,但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那么按照法律规定,男方要求返还彩礼,包括五金,法院通常会支持。因为这种情况下,婚姻关系在法律上并未成立,给付彩礼的目的未能实现。 第二种情况,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这里的“共同生活”指的是夫妻双方相互扶持,共同履行夫妻义务,共同承担家庭责任等。如果有证据证明双方虽然登记结婚,但并没有真正在一起生活,离婚时男方要求返还彩礼,法院也会予以支持。 第三种情况,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里的“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如果男方能够证明因为给付彩礼,使得自己家庭生活陷入困境,达到了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以下,那么在离婚时要求返还彩礼,法院同样会考虑支持。 然而,如果不符合上述三种情形,比如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且给付彩礼没有导致男方生活困难,那么在离婚时,女方一般无需返还彩礼和五金。不过,在实际生活中,如果双方能够就彩礼返还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按照协商结果处理也是可以的。总之,具体案件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判断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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