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夫妻离婚后被公婆告上法庭,涉案房屋会重归老夫妻吗?

我和另一半离婚了,现在公婆把我们告上法庭,说涉案房屋该归他们。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这种情况到底会怎么判,我想知道他们有没有可能要回房子,我在这件事里的权益又该怎么保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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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归属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夫妻离婚后被公婆告上法庭要求涉案房屋重归老夫妻这种情况,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房屋归属问题。 首先,我们要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在婚姻财产方面,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但对于房屋这种价值较大的财产,其归属判断相对复杂。 如果房屋是公婆出资购买的,这就得分不同情况来看。一种情况是,若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根据法律规定,这种情况通常会被视为公婆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也就是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公婆要回房屋是比较困难的,除非有明确的证据证明这不是赠与,比如有书面协议表明只是让夫妻居住等。 另一种情况是,房屋登记在公婆名下,那从物权角度看,房屋的所有权归公婆。即便夫妻可能有居住使用等情况,但并不改变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公婆要求收回房屋,从法律上是有依据的。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房屋是夫妻婚后共同出资购买,即便公婆可能有部分出资,但只要没有明确约定房屋归属公婆,那房屋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公婆一般无权要求房屋重归他们。 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判断房屋的归属。比如购房款的来源、房屋登记情况、是否有相关协议等。如果公婆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房屋的出资情况以及他们的主张,法院可能会支持他们的诉求。但如果证据不足,法院则会依据法律规定和公平原则来确定房屋的归属。所以,在遇到这种情况时,双方都需要提供有力的证据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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