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五十多岁想离婚应该怎么离?

我今年五十多岁了,和老伴感情一直不太好,现在实在过不下去想离婚。但我不太清楚离婚的流程,也不知道需要准备些什么,是去法院离还是去民政局离呢?希望能了解下五十多岁离婚的具体方式和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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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多岁想离婚,主要有两种方式,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通俗来讲,就是夫妻双方和平协商,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然后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具体流程是,首先要签订书面离婚协议,这个协议要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都写清楚。然后,双方带着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婚姻登记机关会对你们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会给予离婚冷静期,期限为三十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才发给离婚证,这时婚姻关系才正式解除。 诉讼离婚,则是在夫妻双方无法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或者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由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诉讼离婚的流程一般是,首先由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法院受理后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就会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判决生效后,婚姻关系即解除。所以,五十多岁的夫妻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离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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