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一方不到场是否可以判离婚?


起诉离婚时一方不到场,法院也是有可能判决离婚的。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起诉离婚的法律流程和原则。起诉离婚是指夫妻一方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主要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接下来,看一方不到场的情况。在离婚诉讼中,如果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缺席判决是指在一方当事人未到庭参加诉讼的情况下,法院根据现有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的判决。不过,法院在作出缺席判决时会非常谨慎,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如果原告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存在上述法定离婚情形,即使被告不到场,法院也可能会判决离婚。但如果证据不足,法院可能不会轻易在被告不到场的情况下判决离婚。 另外,如果是原告不到场,按法律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所以,原告在起诉离婚后,一定要按时参加庭审,避免因自身原因导致不利后果。总之,起诉离婚一方不到场时,法院是否判离关键在于原告提供的证据能否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