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的流程及步骤是怎样的?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首先是起诉阶段。起诉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起诉状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比如请求判决离婚、分割财产、确定子女抚养权等)以及事实与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在准备证据方面,要围绕自己的诉讼请求来收集,比如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分居协议、家暴报警记录等)、财产证据(房产证、银行存款明细等)、子女抚养相关证据(孩子的生活照片、学习情况证明等)。 接着是受理阶段。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会进行审查。如果符合起诉条件,法院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立案后,法院会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被告要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然后是审理阶段。审理一般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审理前,法院会确定合议庭组成人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等。调解是诉讼离婚的必经程序,法院会根据案件情况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成功,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解除。如果调解无效,就会进入开庭审理。开庭审理时,双方当事人要进行举证、质证,法庭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进行调查和辩论。 最后是判决阶段。法院会根据庭审情况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就会进行宣判。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如果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