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有什么说法吗?


离婚起诉是指夫妻双方中的一方,因婚姻关系出现问题,向人民法院提出解除婚姻关系的诉讼请求。下面从起诉条件、程序、材料以及法律依据等方面详细说明。 首先,起诉离婚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其次,离婚起诉的程序一般如下:第一步是起诉,起诉方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通常是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步是立案,法院会对起诉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会予以立案,并通知原告缴纳诉讼费。第三步是审理,法院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就会进入庭审阶段,双方需要在法庭上陈述自己的观点和提供证据。第四步是判决,法院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如果不服一审判决,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上诉。 然后,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一些必要的材料。主要包括起诉状,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证明夫妻关系的材料,如结婚证;原告的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分居协议、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等;涉及子女抚养问题的,还需要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等;涉及财产分割的,要提供相关财产的证明材料,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明细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