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诉讼离婚财产会如何判决?

最近在考虑诉讼离婚,对财产判决这方面不太清楚。我们有一些共同财产,像婚后买的房子、存款,还有我个人婚前的一些财产。想知道法院在判决的时候,会怎么区分这些财产,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分别会怎么判,有没有什么具体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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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诉讼离婚中,财产的判决是有明确法律规定和原则的。 首先要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所得的财产。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像工资、奖金和其他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特殊情况除外)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而个人财产则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等。 当涉及财产判决时,《民法典》第1087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先协议处理;如果协议不成,才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比如说,家里有孩子需要抚养,那么抚养孩子的一方可能在财产分配上会适当多分一些;如果一方在婚姻中存在过错行为,像出轨、家暴等,那么在财产分割时会少分。 另外,如果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根据《民法典》第1092条规定 ,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在一些特殊财产的处理上也有规定。例如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规定,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 个人财产:夫妻一方独自拥有的财产,不参与共同财产分配。 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法院判决财产分割时,会倾向于保障子女、女方以及无过错方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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