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调解书一方未去法院领取是否生效?
我和另一半正在办理离婚,法院出具了离婚调解书,但对 方一直拖着不去法院领取。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离婚调解书会生效吗?我很担心会影响离婚的进程,不知道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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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离婚调解书一方未去法院领取是否生效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离婚调解书的概念。离婚调解书是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过程中,根据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离婚协议制作的法律文书,它和离婚判决书一样,都具有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效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从这条法律规定可以看出,离婚调解书生效的关键在于“双方当事人签收”。也就是说,如果一方未去法院领取离婚调解书,就意味着这方没有完成签收的程序,那么该离婚调解书在此时是不生效的。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一方拒绝签收离婚调解书,法院通常会视为调解未达成协议,进而会对离婚案件继续进行审理,并及时作出判决。这是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因一方不配合签收导致另一方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所以,当一方未去法院领取离婚调解书时,该调解书不生效。这种情况下,另一方可以和法院沟通后续的处理方式,比如等待法院继续审理并作出判决。同时,双方也可以再次尝试协商,争取达成一致意见,然后重新进行调解并完成签收程序,使离婚调解书生效。总之,要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妥善处 理离婚相关事宜,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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