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走民政局还是法院好?

我打算离婚,不知道是去民政局办理好,还是去法院好。我和对方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这些方面还没有完全达成一致,也不太清楚这两种方式具体有啥区别,想了解下哪种方式更适合我这种情况。
展开 view-more
  • #离婚方式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考虑离婚时,选择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和去法院诉讼离婚各有特点。下面为你详细介绍这两种方式。 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协议离婚。它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然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这种方式的优点在于程序简便、快捷,只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材料齐全,当场就能拿到离婚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但协议离婚有冷静期的限制,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等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去法院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就是否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诉讼离婚的优点是,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法院可以依法作出公正的判决,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但诉讼离婚程序相对复杂,时间较长,需要耗费一定的精力和费用。 如果你和对方能够就离婚相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且都愿意遵守离婚冷静期的规定,那么协议离婚可能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但如果你们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上存在较大分歧,无法协商解决,那么诉讼离婚可能更适合你。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