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组合家庭离婚该怎么办理?

我和现在的配偶是组合家庭,过了几年发现实在过不下去了,想离婚。但不知道和普通家庭离婚在办理上有没有区别,具体该怎么操作呢?希望了解下组合家庭离婚办理的流程和需要注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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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组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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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家庭离婚办理其实和普通家庭离婚办理在法律规定上基本是一样的,主要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协议离婚,也就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具体的办理流程如下:首先,夫妻双方要签订一份离婚协议书,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好并写在协议里。然后,双方带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会给予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那么就需要通过诉讼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组合家庭离婚诉讼中,除了一般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争夺问题外,可能还会涉及到婚前财产的界定、继子女抚养关系的处理等特殊情况。比如,如果一方在婚前有房产,婚后没有加另一方名字,那一般还是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而对于继子女,如果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在离婚时也需要考虑对继子女的抚养安排等问题。总之,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要依据法律规定,妥善处理好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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