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离婚有离婚证吗
我和对象没领结婚证,但按习俗办了婚礼,一起生活很多年了。现在想分开,不清楚这种情况算事实婚姻吗?要是算的话,离婚能不能拿到离婚证呢 ?想了解下这方面具体的法律规定。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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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明确事实婚姻的界定时间。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在此之后,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仅为同居关系,不算事实婚姻。
对于事实婚姻,如果要解除关系,不存在所谓的“离婚证”。这是因为事实婚姻本身在法律认定上存在一定特殊性,它不像经过合法登记的婚姻关系那样完备。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规定,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1994年2月1日之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按事实婚姻处理,但即便如此处理这类关系,也不会有离婚证这一官方证件来证明婚姻关系解除。
而1994年2月1日之后的情况,如果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更不存在办理离婚证一说。
如果是事实婚姻关系,在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时,虽然没有离婚证,但可参照法律规定的离婚程序处理。要是双方对这些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公正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