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需要什么手续,怎么办理离婚?

我和另一半感情破裂,想离婚了,但不知道具体要走什么流程,需要办什么手续。是直接去民政局就行,还是得去法院?要准备哪些材料?希望了解一下详细的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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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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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一般有两种方式,分别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所需的手续和流程是不一样的。 协议离婚,就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的共识,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协商一致,然后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协议离婚的手续和流程如下:首先,双方要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书,明确好各项事宜。然后,在规定时间内,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双方需要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诉讼离婚的手续和流程如下:首先,要写好起诉状,准备好相关证据,比如结婚证、身份证、财产证明、子女出生证明等,然后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后,会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送达起诉状副本等法律文书。接着会安排开庭审理,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会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可能会出具调解书,调解不成的,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庭审情况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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