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夫妻离婚主要有两种方式,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不同的离婚方式所需的手续也有所不同。 协议离婚,就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的共识,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协商一致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协议离婚的具体手续如下:首先,夫妻双方要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这个协议要把你们商量好的关于孩子归谁抚养、财产怎么分、债务怎么处理等问题写清楚。然后,在签订离婚协议后,夫妻双方要一起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婚姻登记机关会对你们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会给你们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从申请离婚登记开始,有30天的冷静期。在这30天内,任何一方反悔不想离婚了,都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双方要再次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会对你们的情况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就会发给你们离婚证。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虽然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上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诉讼离婚的手续大致如下:首先,要写好起诉状,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比如结婚证、身份证、财产证明、子女出生证明等,然后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先进行调解。调解可能是在开庭前组织双方进行沟通协商,如果调解成功,双方达成离婚协议,法院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和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果调解无效,法院会开庭审理案件。在庭审过程中,双方要陈述自己的观点和理由,提供相关的证据。法院会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依法作出判决。如果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判决书生效后,婚姻关系即解除。 总之,夫妻离婚要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合适的离婚方式,并按照相应的手续来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