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问题的基本原则是什么,离婚申请财产保全流程是什么?


离婚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如下: 首先是男女平等原则。简单来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分割权利,也平等承担共同债务。比如夫妻共同存款100万,理论上双方都有平等获取50万的权利。《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其次是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是考虑到子女成长需要和女性在社会经济地位上可能相对较弱。在分割财产时,可能在份额上给女方适当多分,或者将某些对生活有特别需要的财产分给女方,比如房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再者是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分割财产时要考虑财产对双方生活的便利性和实用性。比如一方从事某种职业需要特定工具,该工具应分给从事该职业的一方。 还有给予补偿原则。如果一方在家庭中付出较多义务,像承担较多家务、抚养子女等,在分割财产时可以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不足的从个人财产补足。 另外是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当一方存在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等导致离婚,分割财产时会照顾无过错方。 关于离婚申请财产保全流程: 首先,申请。一方认为有必要进行财产保全的,可以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时要说明申请财产保全的原因,比如担心对方转移、隐匿财产等。 其次,提供担保。法院一般会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以防止因错误申请给对方造成损失。担保可以是现金、房产等。 然后,法院审查。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判断是否符合财产保全条件。 最后,裁定执行。如果法院裁定准许财产保全申请,就会采取相应措施,如查封、冻结财产等。 相关概念: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多种财产。 夫妻个人财产:如一方的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等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