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分割财产女儿是否有份额?
我和老公打算离婚,在分割财产这方面有点拿不准。我们有个女儿,我想知道在我们离婚分割财产的时候,女儿有没有份额呢?是只要有子女就会有份额,还是有其他条件?希望能弄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展开


在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中,首先要明确的是,夫妻离婚时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通常情况下,女儿是没有权利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因为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共同努力、共同经营等方式积累下来的财产,其所有权属于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原则上是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则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里的“照顾子女”主要是体现在抚养权归属、子女抚养费等方面,而不是直接让子女参与财产分割。 然而,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家庭财产中包含女儿的个人财产,比如女儿通过继承、赠与等合法方式获得的财产,这部分财产属于女儿的个人财产,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自然不能对这部分财产进行分割。另外,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一致,愿意将部分财产赠与女儿,这种情况下女儿就可以获得相应的财产份额,这属于夫妻双方对自己财产的处分行为,是受到法律允许的。 总之,一般情况下女儿在父母离婚分割财产时没有法定的份额,但特殊情况需根据具体财产性质和夫妻双方的意愿来确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