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继承的宅基地还能不能修房?
我继承了农村的一处宅基地,但是房子有点破旧了,想重新修缮或者盖新房。不知道在法律上,对于继承来的宅基地能不能进行修房操作呢?我不太清楚相关规定,怕擅自修房会违反法律,所以想了解一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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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农村继承的宅基地能否修房这个问题时,我们首先要明确宅基地和房屋的相关法律概念。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农村集体所有,村民享有的是宅基地的使用权。而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村民的个人合法财产,可以被继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人有权继承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所以对于宅基地上已有的房屋,继承人是可以依法继承的。而当继承了房屋之后,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继承人实际上也就获得了该房屋所占宅基地的使用权。 如果继承的房屋只是出现小范围损坏,进行简单的修缮,通常是被允许的。因为这只是对房屋正常的维护,目的是保持房屋的正常使用状态,不涉及对宅基地使用性质等重大方面的改变。 然而,如果要进行大规模的翻建、重建等修房行为,情况就相对复杂了。这往往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依据《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也就是说,继承人如果想对继承的宅基地上房屋进行大规模修房,要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才可动工。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大规模修房,可能会面临被认定为违建的风险。 总之,农村继承的宅基地修房问题不能一概而论,简单修缮一般可行,但大规模修房需要经过合法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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