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债务是否合法?


夫妻离婚协议中对财产分割和债务的约定在符合一定条件时是合法有效的。首先,要明白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就自愿离婚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 从法律规定来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明确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这意味着只要协议是双方真实自愿签署,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并且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那么这样的财产分割和债务约定就是合法的。 同时,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如果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和债务约定符合这些条件,就是有效的。 比如,夫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对共同财产的分配和共同债务的承担做出了合理的安排,且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那么这份协议在办理离婚登记后就会产生法律效力。 不过,如果协议存在一些违法违规的情况,比如为了逃避债务而恶意约定财产分割,损害债权人利益,或者协议内容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那么这份协议可能会被认定无效或者可撤销。 相关概念: 民事行为能力:简单说就是一个人能够以自己的行为独立进行民事活动,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比如成年人一般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未成年人等可能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实施某些民事行为可能需要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同意。 公序良俗:指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公共秩序就是社会的一般秩序,善良风俗就是社会的一般道德观念。协议内容不能违反这些基本的社会秩序和道德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