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的债务该如何约定?


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债务,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则和方法。首先要明确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区分。夫妻共同债务,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了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等所产生的债务。比如为了家庭日常开销、购买共同房产等借的钱。像夫妻双方共同签名借的钱,或者一方借了钱但另一方事后追认同意的,还有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借的钱,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中有明确规定。而个人债务,就是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正常情况下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证明这笔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等。 对于债务约定的方式,有多种情况。可以先约定用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债务,如果共同财产不够偿还,那么剩下的部分可以由双方协商,是一方承担,还是双方平均分配,或者按照其他比例分配。也可以直接约定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并且写明夫妻各自要偿还的具体数额。还可以约定共同债务由一方偿还,另一方不承担偿还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不过要特别注意,离婚协议上对债务的分配,只在夫妻双方之间有效,不能用来对抗债权人,除非经过债权人同意。也就是说,如果债权人不知道你们的债务约定,或者不同意这个约定,即使离婚协议里写了某一方不用承担债务,债权人还是可以要求夫妻双方共同还钱。一方承担了超过自己约定份额的债务后,可以根据离婚协议向另一方追偿。 另外,为了让债务约定更清晰准确,在离婚协议中要详细列出债务的具体信息,比如债权人是谁、债务金额多少、债务产生的原因等。双方在签署协议前,一定要仔细核对债务情况,确保约定准确合理。要是对债务约定有疑问,也可以咨询专业律师。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等所产生的债务。 个人债务: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