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中夫妻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财产债务利益?

我和另一半感情破裂打算离婚,但是我们在财产和债务方面有不少问题。我担心在离婚过程中自己的财产利益受损,也不想承担不该我承担的债务。我想了解下,在离婚的时候,夫妻双方到底该怎么做才能保护好自己财产和债务方面的利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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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债务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过程中,夫妻保护自己财产债务利益是一个重要问题,以下从财产和债务两方面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是财产方面。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像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则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在《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中有明确规定。 为了保护财产利益,夫妻双方要明确财产的归属。建议制作详细的财产清单,记录财产的名称、数量、购买时间、价值等信息。对于房产、车辆等重要财产,要保存好相关的产权证书、购买合同等文件。如果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是债务方面。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为了保护债务利益,要注意债务的形成是否经过双方同意。如果是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举债,要明确该债务是否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对于可疑的债务,要要求债权人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债务的真实性和用途。如果被认定为个人债务,那么就由举债方个人承担,另一方无需承担偿还责任。 总之,在离婚过程中,夫妻双方要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收集和保存好证据,通过合法途径保护自己的财产债务利益。如果遇到复杂的情况,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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