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试用期没有签劳动合同被辞退有补偿吗?

我在试用期,单位一直没和我签劳动合同,现在突然说要辞退我。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得到补偿啊?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希望有人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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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试用期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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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些基本概念。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在试用期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被辞退是否有补偿,要分情况来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还没和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从第二个月开始,你就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关于辞退补偿,如果是因为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比如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是,用人单位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的关键在于“被证明”,如果单位没有合理的证据,随意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辞退你,那么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所以,在试用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被辞退时,你要先判断单位辞退你的理由是否合理,以及单位是否在规定时间内与你签订了劳动合同。如果单位存在违法行为,你可以通过与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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