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伤应该如何走法律途径?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公伤”这个概念。公伤通常是指国家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在法律途径上,和大家更熟悉的“工伤”(企业等单位员工的类似情况)有相似之处,但也有不同。 第一步,是要进行公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一般来说,所在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公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公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若单位不申请,受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公伤认定申请。 申请公伤认定需要准备一系列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诊断病历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 第二步,如果公伤认定通过,接下来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三步,就是根据公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结果来确定赔偿。赔偿项目可能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如果单位依法缴纳了相关保险,大部分赔偿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未缴纳保险,那么相关赔偿责任就由单位承担。如果职工和单位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民事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劳动仲裁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