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中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在离婚财产分割中,有诸多事项需要注意。首先,我们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其次,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意味着,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友好协商,就可以按照协商的结果来分割财产。但要是协商不成,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进行判决。比如,会适当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处于弱势地位的女方以及在婚姻中没有过错的一方。 再者,要警惕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情况。《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另外,对于一些特殊财产的分割也有规定。例如,涉及到房产,如果是婚后购买且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房款,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是一方婚前购买,婚后共同还贷,那么对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相对应的增值部分,另一方有权要求补偿。 最后,在财产分割过程中,一定要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比如财产的购买凭证、银行转账记录等,这些证据对于确定财产的归属和价值至关重要。如果在分割财产时遇到争议,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如申请财产保全、提起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